教務發〔2020〕135號
各相關單位:
根據《西安工業大學本科學生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實施細則》(校教〔2015〕8號),現啟動對2021屆本科畢業生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工作,其他年級學生依據個人情況自愿填報,具體安排如下:
一、認定機構
請各學院成立創新與技能學分審核小組,具體人員安排需備注具體負責項目類別、辦公地點、秘書及辦公電話(附件1),于2021年1月8日前報教務處質監科備案(行政509),并在學院公布。各學院積極做好技能學分認定的宣傳和動員工作,并認真做好技能學分的認定組織、登記和審核工作。若后期有人員變動,請在教務處備案。
二、認定辦法
1、認定范圍
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整體范圍列表見附件2,其中由各學院認定的“職業水平(資格)和操作技能證書”列表見附件3。擬增加認定范圍的,須由相關單位書面申請說明,提交學校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予以認定。
2、認定流程
根據認定流程的不同,將認定學分范圍分為兩部分:一是批量上傳部分,二是學生個人網上填報部分。兩部分具體認定流程如下:
(1)批量上傳部分的認定流程
為了準確審核并提高工作效率,對于下表1中可獲得的創新與技能學分,學生不需填報,由創新與技能學分專項審核小組集中批量上傳,將學分自動計入學生名下。
表1中學分數據由各類型學分牽頭單位負責,需按照時間節點,安排好進度,按時完成批量上傳工作。不同項目指定學分牽頭認定負責人,與數據來源單位配合進行學分上傳認定,牽頭單位應向全校學生公布負責人名單及對應項目。
表1:創新與技能學分批量上傳項目一覽表
類別 |
項目與標準 |
學分 |
牽頭單位 |
經辦單位 |
科研學分 |
科技 活動 |
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 |
主持人 |
7 |
教務處 |
各學院 |
其后排名 |
4(限4人) |
省部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 |
主持人 |
5 |
其后排名 |
3(限4人) |
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 |
主持人 |
3 |
其后排名 |
2(限4人) |
競賽學分 |
學科 競賽 |
國家級 |
一等獎 |
8 |
教務處 |
各學院競賽負責人 |
二等獎 |
7 |
三等獎 |
6 |
優秀獎 |
4 |
參與未獲獎者 |
2 |
省級 |
一等獎 |
6 |
二等獎 |
5 |
三等獎 |
4 |
優秀獎 |
3 |
參與未獲獎者 |
1 |
校級 |
一等獎 |
4 |
二等獎 |
3 |
三等獎 |
2 |
優秀獎 |
1 |
參與未獲獎者 |
0.5 |
職業 證書 學分 |
外語 證書 |
全國大學外語四、六級考試(非語言專業) |
優秀(≥568) |
3 |
教務處 |
各學院 |
合格(≥425) |
2 |
計算機證書 |
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 |
三級 |
3 |
學生處 |
計算機學院提供校內考試名單,校外考試的由各學院協助采集 |
二級 |
2 |
實踐學分 |
社會 實踐 |
學生參加各類社會實踐活動受表彰 |
國家級 |
3 |
團委 |
各學院 |
省部級 |
2 |
校級 |
1 |
學生參加各類社會實踐活動 |
評定合格 |
0.5 |
實驗室開放 |
參與實驗室開放項目 |
合格 |
1 最高累計3 |
教務處 |
各學院 |
學歷學分 |
攻讀輔修專業 |
合格 |
5 |
教務處 |
各學院 |
(2)學生網上填報部分的認定流程
除表1所列的項目類型,其他項目類型均由學生通過教學管理信息系統在規定時間內選擇列出的項目網上申請,經審核通過后計入學分。具體申請流程見《學生教務管理系統填報申請創新與技能學分說明》(附件4)。
3、學生技能學分的審核
學校將分配教學管理信息系統審核、上傳權限,各單位審核小組要對創新與技能學分的審核、上傳工作負責,指定專人對學生網上申請的學分支撐材料嚴格進行審核。延期畢業創新與技能學分已認定為合格的學生不再申請和審核。普通本科學生在畢業前應完成不小于7學分。
三、認定時間節點
1、2021年1月1日-2月14日 學生準備材料。
學生按照認定范圍和要求,預估本人創新與技能學分完成情況,準備相關支撐材料,做好網上填報準備。
2、2021年2月15日-3月12日學生網上填報。
各學院組織學生網上填報技能學分。
3、2021年2月27日-3月19日 各審核小組網上審核、批量上傳學分數據。
各審核小組按要求整理并上傳應批量上傳的學分數據,并對學生網上申報的學分進行審核。最終審核結果需要匯總備案,從系統內導出、打印,由組長簽字蓋單位公章,送至教務處質監科行政樓509。
4、2021年3月29日-4月2日學校公示學分認定結果,學生申訴。
學校將學分認定結果和明細在教務處網站首頁公示,接受全校師生監督。學生對名下創新與技能學分有異議,可提出申訴,學院將申述材料匯總交審核小組核查,審核小組應提出補錄修正意見,報送至教務處質監科。學校對確應修正的技能學分進行修正。
5、2021年4月12日以后公布并記載學分。
經公示無異議的學分將計入學生創新與技能學分,作為畢業審核的依據。普通本科學生在畢業前應完成不小于7學分。
四、相關要求
1、學生應誠信填報申請技能學分,不得能虛作假,禁止以下行為:
(1)用同一個證書多次技能學分申報。
(2)使用虛假證書申報。
(3)個人所得證書、榮譽或成果與學分項目要求明顯不相符合的申報。
(4)其他不誠信行為。
2、根據《西安工業大學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實施細則》“凡經查實弄虛作假者,按考試作弊進行處理,并且追究有關責任者和管理者的責任”。
附件1:創新與技能學分審核小組備案表
附件2:各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分標準及認定單位
附件3:各學院職業水平(資格)和操作技能證書認定范圍
附件4:學生教務管理系統填報申請創新與技能學分說明
學校創新與技能學分領導小組
2020年12月29日